宜昌大力实施道路“路长制” 破解农村交通管理难题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 11:37    阅读量:1363    文章分类:行业新闻


  导 语

  近年来,随着农村道路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村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也迅猛增加。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相关部门该如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怎样减少农村地区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此,湖北宜昌市大胆探索,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道路“路长”管理新机制,努力破解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难题。

  现状:山多坡急 多临水临崖路段

  历来为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区

  宜昌市是典型的山区道路形态,辖区内山高路险、弯陡坡急、临水临崖道路较多,历来是全省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域。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人、车、路基数不清,情况不明,缺乏基础台账;农村地区宣传教育不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交通违法现象十分突出;农村地区一个交警中队4-6人,要管辖3-4个乡镇、几百公里的通车里程,警力严重不足,难以全面覆盖;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险路险段多,而且大多数等级低,防护能力差。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2013年至2017年,宜昌市农村道路从1.78万公里增加到2.65万公里,农村驾驶人从64.79万增加到88.63万,机动车从61万增加到68.7万。2015-2017年间,全市共发生3人以上较大事故11起,其中发生在县、乡道路的6起,占全市54.5%。全市交通事故共死亡1125人,其中县、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90人,占全市34.67%。

  为更好地破解农村交通管理难题,宜昌推出了“路长制”交管模式。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宜昌长阳“路长制”相关工作视频↓ ↓ ↓

  措施:实施“路长制”交通管理新模式

  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宜昌在学习重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农村交管“路长制”的管理新模式,以破解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难题。

  1 实行“五化”,组建专业管理队伍

☞ 人员招录本土化。优先从本地退伍军人、精准扶贫户中招录品行端正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工作。按人均每年4.2万元落实工作经费,并办理养老、保险,解决“路长”后顾之忧。

☞ 管理职能专职化。出台专门文件,明确规定“路长”主要职责是管理交通安全,不得参与其它无关事务,防止职能泛化,确保“路长”凝神聚焦,专司其职。

☞ 执勤巡防常态化。“路长”承担乡村道路日常巡逻职责,随时接受交警中队指令,先期开展应急处置,解决以往乡村道路出警难、耗时长等问题。

☞ 装备设施标准化。全市各地政府出资2024万元,为368名“路长”统一着装,配发巡逻摩托车、执勤记录仪、照相机、工作包、手电筒等装备,在国、省、县道交叉路口设置路长工作站109个,并公开“路长”联系方式、管辖区域和职责任务。

☞ 考核监管制度化。成立“路长”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路长”组织纪律、勤务管理及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实行上岗,执勤“钉钉”平台定位签到,每天上传工作痕迹。落实每人每年3000元考核经费,奖勤罚懒,激发“路长”工作积极性。

  2 落实“五责”,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

☞ 巡逻管控。每名“路长”负责3至4个行政村的农村道巡防工作,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制止劝导,对不听劝导的违法行为人利用执勤记录仪、照相机固定证据,及时上传辖区交警中队。依托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微信平台,对管辖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开展现场处置及协调处理,及时撤离交通事故现场。

☞ 隐患排查。对路面发现的新的道路安全隐患和树木杂草遮挡行车视距、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标识标牌缺失等及时登记,向辖区中队报告,提出整改建议,通知村级治保组织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现场采取临时性安全提示措施。

☞ 劝导提示。在学生上下学、村民举办红白喜事、村民出行赶集等重要节点时期,进行安全提示,上门送达安全提示告知单并签收送达回执,督促落实集中用车报告制度的落实。

☞ 宣传教育。配合中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发布有关车辆出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便民服务,督促车主办理牌证,参加年度检审、办理保险,遇到雨雪雾天气,在主要路口设置安全提示牌,向村民广泛告知。

☞ 应急出警。遇自然灾害、道路垮塌等突发事件时,快速到达现场先期处置,及时采取临时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对发生的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的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出警,协助抢救伤员、固定现场证据、维护现场秩序。

  成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农村居民出行安全感大大增强

  1 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大幅下降

  2017年实施“路长制”以来,全市县级以下农村道路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75起、伤206人、亡81人,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1%和38.6%;农村道路违法现场查处同比上升了81.3%、三轮摩托车和农用车违法现场查处同比分别上升了192.50和124.7%。2018年一月份县级以下农村道路共发生一般以上适路交通事故14起、伤16人,亡6人,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2%和45.5%。特别是从2018年年春运以来(2月1日至4月8日),全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大幅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0人,下降49.38%,群众出行安全感显著增强。

  2 解决“七无”,补齐农村交通安全短板

☞ 解决了农村道路无人巡的问题。过去,交警中队警力不足,主要精力放在国道、省道和县道的交通管理上,无法兼顾到乡村道路,形成了农村公路安全管理的“灯下黑”。由此,交管“路长”肩负起农村道路的路面巡防职责,实现了巡逻巡查无“盲区”。

☞ 解决了农村道路隐患无人排的问题。交通公路、公安交管部门以往将排查、整治的重心都放在国、省道上,对农村道路排查整治力度相对较弱,“路长”上路后,职责上肩,弥补了职能部门排查隐患工作上的“真空地带”。

☞ 解决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无人劝的问题。“路长”上路后充分发挥了其信息灵、反应快、劝导提醒及时的管理优势,大量违法行为、事故苗头和隐患风险在第一时间得到消除,有效解决了交警以往难发现、难纠处的问题。

☞ 解决了农村道路交通基础台账无人建的问题。农村地区人、车,路的基础数据要么靠车管统计,要么靠公路部门提供,但大量的有车无证、有车无牌的基础数据成了空白,且数据一放就是几年不变,不能对道路交通管理提供详实的依据。现在,通过“路长”进村入户,能建立真实的人、车、路的基础台账,并可实现实时更新。

☞ 解决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无人抓的问题。过去,交通宣传工作主要利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印发宣传资料、开办交通安全电视专栏等途径进行,但由于农村地区受教育面有限,往往效果不佳。而交管“路长”可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员”作用,使广大农村群众在“路长”每日走村串户中接受到交通法规的普及和宣传。

☞ 解决了农村道路恶劣天气无人管的问题。以前遇恶劣天气时,各交警大队主要精力都放在国、省道上,导致农村道路无人管控。“路长”上路后,在今年的冰雪恶劣天气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出村口、进山口等群众出行的重要节点上可能看不到警察的身影,但“路长”一定要在这些地方值守,提醒过往车辆安装防滑链。

☞ 解决了农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无人报的问题。受雨雾雪等气候条件的影响,农村道路经常发生泥石流、塌方、滑坡等突发事件,交警警力少不能及时发现。“路长”上路后,对这些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并报告,交警和相关部门能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施救或封闭道路,以确保群众安全。

文章来源:交通言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