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全文)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5日 09:45    阅读量:4175    文章分类:行业新闻


  2021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按照赵克志部长和部党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为牵引,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以推动道路交通现代治理为支撑,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教育整顿、治理顽瘴痼疾、强化实战练兵、锻造交警铁军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坚持“两个至上”,深入推进“减量控大”工作。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努力减少事故死亡总量,全力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围绕“减量控大”目标,制定总体方案及配套方案,坚持和完善事故预防综合通报制度,在狠抓分析研判、精准指导、督促落实上下更大功夫。

  (一)完善精准研判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部、省、市、县四级交通安全动态监测、常态研判、精准预防工作机制,修订《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规范》。深化部级公安交管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用,推进大数据平台与综合应用平台、集成指挥平台联通协同,优化模型算法,健全人、车、路动态化、差异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分析研判成果应用,发现突出风险、重大隐患和苗头问题,综合运用报告、通报、预警、提示、曝光、督办等手段及时督促整改消除。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把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准入关。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深入推进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上路隐患消除行动。配合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健全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两客一危”车辆使用性质信息核查机制,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监管。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一超四罚”措施严格落实。健全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深化安全隐患精准排查治理,定期开展督办整治“回头看”。

  (三)提升公路安全防控能力。推动主管部门巩固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联合部署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全面推动落实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示范路创建试点,进一步筑牢“三道防线”。深入推进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测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全力打造5条国道样板路。制定加强国省道交警中队业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升基层管理水平。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强化重要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全面推行重点交通违法分级分类查控机制。梳理各地危化品运输禁限行措施,构建危化品限行区域、常规通行路线全国“一张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渠道。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部署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力推行货车靠右通行,严格规范公路交通秩序。

  (四)接长农村交通安全短板。联合相关部委研究出台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压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深入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规范管理、科学运行,推动“一村一辅警”机制在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作用。推动农机部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联动监管机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安全管理,深化农村地区“两违”治理,破解农民集中出行乘车难题。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活动。

  (五)推动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健全完善部、省、市、县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联席会等平台作用,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编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用好六部委《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研究推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画像制度。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修订工作规范,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扩大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与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联系浮动试点范围,推动出台机动车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办法。

  (六)完善交通应急管理机制。健全交通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交通态势监测预警和实战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做实分析研判预警平台,完善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警情事件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报送反馈工作机制及效能评价体系,完善职责明晰、标准统一、规范准确、实时高效的交通警情事件预警处置机制。推广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全链条全环节预警处置机制。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疫情防控政策,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交通应急管理。

  (七)抓好重大活动交通安保。坚持“全国保北京、外圈保内圈”,扎实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交通安保工作。落实重大活动交通安保工作指导意见,精心组织全年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交通安保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两会”、北戴河暑期等重大活动交通安保任务。启动北京冬奥会交通安保相关工作。

  (八)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部署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健全完善安全提示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及宣传联动,建设交通安全融媒体中心示范基地。丰富完善分年龄、分行业教程体系,制定中小学生、老年人宣传教育大纲,推动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素质教育。修订《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健全完善“两个教育”学习平台应用及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第10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二、坚持以人为核心,积极推进城市交通治理。聚焦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贯彻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努力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更大力气,用“绣花”的功夫完善城市交通治理。

  (九)深化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全面总结评估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实施情况,制定进一步深化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的措施意见。抓住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政策机遇,统筹推动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城市交通条件。综合治理城市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持续推进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规范化设置。优化规范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和执法,缓解“停车难”问题。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指挥中心、铁骑队伍规范化建设,研究开展城市交通管理警务效能测评。深化“情指勤督宣”一体化勤务机制,研究基层警务区运行机制改革,推动交通警务机制迭代升级。

  (十)大力整治城市交通秩序。保持酒驾醉驾治理力度,推动“零酒驾”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开展群众举报套牌案件“清零”行动。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问题。推动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动态监控、路面执法查纠、源头倒查惩戒一体化闭环监管机制。完善城市交通秩序关键指标动态测评通报制度。

  (十一)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群众便利出行,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推动绿色出行,完善慢行交通。抓好《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办理通行证。研究改进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提升城市交通禁限行措施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管理,服务交通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进交通治理现代化。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推动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模式创新,提高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

  (十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再推出一批便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落实国务院深化“跨省通办”改革要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新措施。与税务总局建立机动车销售发票联网核查机制。在全国推广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启动部级电子证照库建设,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在交管领域应用。深化“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设计论证互联网服务平台全国集中方案,加强互联网服务平台和语音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和业务监管。坚持“两条腿”走路,深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不断规范优化窗口精细化服务,探索实施“关怀模式”“长辈模式”等服务举措。

  (十三)完善交管法律法规体系。继续推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完善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法律政策,完善定罪量刑标准,规范法律适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救助基金管理机制。

  (十四)健全科技支撑保障体系。启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公安交通管理设施赋能提质工程”。抓好《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2021—2023年)》落实。开展交通安全信用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研究。推进电子签名、档案电子化等技术应用,改造社会代办专网业务系统,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系统运行服务效能。建设视频专网集指平台,升级公安网集指平台,研发公安交管综合警务APP和辅警版交管APP。研发基于国密算法的密码服务系统、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平台,升级完善信息安全监管系统,健全完善运维管理工作制度。

  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锻造高素质过硬交警铁军。聚焦“两个维护”“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努力提高全警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能力本领。

  (十五)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引领队伍,教育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加大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力度,商请举办优秀基层民警健康休整班,召开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座谈会,做好队伍正面宣传和爱警暖警工作,凝聚警心、激励斗志。

  (十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法制队伍、执法能力、执法管理、效能评价、执法保障等六大体系。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整改执法不规范、不精准、逐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加强交通违法查处情况分析和异常业务预警,提高执法针对性、精准性。组织交通事故定责辅助系统试点应用。健全县级车管所业务监管制度,推进县级车管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做好涉警舆情监测、引导、处置。

  (十七)大力推进全警实战练兵。扩大全国交警系统实战大练兵比武竞赛成果应用,建立健全教材、教官、装备、技战法“教学练战”一体化练兵体系,强化一线岗位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组织开展防控体系实战应用、交通安全宣讲、大数据建模比武竞赛活动,指导开展分业务分片区实战比武竞赛。深化交警网校实战应用,健全网上网下练兵机制,举办实战练兵大讲堂,组织开展微课程大赛。组织好全年分级分类业务培训,抓好总队领导、新任领导和优秀大队领导等关键少数集中培训。严格落实交警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制度措施,加强教育培训、装备配备和监督检查,坚决防范执勤执法伤亡案事件。指导做好交警辅警疫情防护和执法服务场所卫生防疫工作。

  (十八)全面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全面推广应用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交管业务综合监管系统一期(车驾管业务),研发综合业务监管系统二期(违法和事故业务)。坚持异常业务预警通报、队伍风险排查研判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督办力度,用好通报、核查、督办、约谈等制度手段。推动落实加强辅警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严格辅警管理。全面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为全国交警系统做好示范表率。

文章来源:智能交通技术